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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 2015级学生省外实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7-05-19 发布作者: 点击数:

为了确保学生省外实习期间的交通、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正常的省外实习的教学秩序,最大限度降低突发性事件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及应急办公室。

组长:田国华

副组长:彭波、夏广军、孙威

组员:孙琳、林杰、姜哲、马玉宏、刘鹤颖、黄新宇、宁为群、孙洪波、杨丽颖、高荣哲、赵秀梅、曹德明、赵霞

办公室成员:李新华、陈武禄、任伟、宋秀范、林伟静、刘赫聪、胡畔、周颖、战芳芳、温冬薇、广慧、姜磊、张琦敏、张婕、鲁刚、谢占丽、杨宏远、刘孚婧

二、职责

1、就业办、各系部、实习管理老师负责在学生实习前,组织实习学生、家长和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

2、学生省外实习期间应急小组及应急办公室的联系方式透明,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保证及时联系。

3、学生省外实习期间,具体的安全监督和任务由就业办、各系部、实习管理老师具体落实。

4、关注学生省外实习安全情况,提出处理各项安全突发事故、事件的意见和具体措施。

5、负责处理学生省外实习期间的各类安全突发事故、事件。

6、负责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7、保护学生在省外实习的合法权益。

三、预防措施

1、学生省外实习前专门召开日常安全和职业安全会议,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2、各系部及实习管理老师,平时要针对即将参加校外实习的学生,开展省外实习的安全教育工作。

3、学生参加省外实习和其他实践性教学活动时,要始终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

4、实习管理老师要树立责任安全意识,发现学生在省外实习过程中存在不安全、不规范、不遵守纪律的行为时,要及时制止,并立即与其家长沟通,并及时向就业办及各系部书记报告。

5、实习管理老师要密切学生的举动,平时多走访,教育学生要注意饮食安全、用电用火安全、财物安全、交通安全,保持电话联系,工作要注意按照操作规程来做。

四、预案启动

若发现学生在省外实习时突发安全性事故,如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溺水事故、突发急病、人员走失(失踪、进入传销等)、打架、火灾、爆炸、机械创伤、工伤以及发生盗窃、聚众打砸抢、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

五、应急预案

1、出现安全性事故后,各实习队长应在第一时间拨打110、120、119报警,同时向实习管理老师汇报。

2、实习管理老师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积极配合急救并与家长及时沟通,同时要教育与疏散围观群众,组织交通工具护送伤者就近医院抢救治疗,发现重伤者,及时护送到市、省级医院抢救治疗,并专人作好文字记录(如果询问当时在场同学时,要作好记录,并签字)及录像、相片记录并向就业办汇报。

3、就业办及各系部与学生处及保卫处等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并协作处理,并向应急领导小组进行汇报。

4、应急小组组长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听后上级领导进一步指示。

5、立即成立事故调查小组,介入事故调查、分析、善后工作,妥善处理事故。尤其对事故造成重大伤亡的,实习管理老师协助家属做好善后工作。对有教师、学生因违反学校制度造成事故的,按情节分别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6、如果是工伤,实习管理老师需协助家长、实习单位办好工伤认定及理赔工作。

7、实习管理老师协助家长在保险期内联系保险公司,做好索赔工作。

8、事后,召开事故通报会,提出预防措施,落实监督整改安全隐患。